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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地铁商城4D体验店擅播电影被判侵权
2014-01-12 15:39  点击:58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因未经授权擅自播出上海恒润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4D电影,北京一地铁商城4D动感乐园体验店的经营者被昌平法院判赔2.4万余元。

  上海恒润数码起诉称,2011年底至2012年初,上海恒润数码发现北京一家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地铁4号线的一个地铁商城开设的4D动感乐园体验店内擅自放映了《史前历险》,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未经权利人上海恒润数码许可的情况下,被告公司向公众提供了涉案作品《史前历险》的放映服务,侵犯了上海恒润数码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放映权,因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