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新闻
工商总局回应淘宝小二“叫板”:意在发现违法线索
2015-01-28 16:38  点击:192
  昨日,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十大案例的现场,来了位“不速之客”。就在发布会开始后不一会儿,一封署名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的公开信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公开信直指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司司长刘红亮,“您违规了,别吹黑哨!”公开信称工商总局此前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存在违规之处。

  一时间,现场媒体的提问焦点都集中在这封公开信上。对此,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现场回应称,本次抽检委托第三方进行,作为一次定向抽样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不能反映整个网购市场质量,不应被过度解读。

  焦点一:淘宝正品率不足4成?

  回应: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

  上周,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监测结果显示,手机行业正品率仅为28.57%;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在淘宝网被取样的51件样品中,有32件被列入“非正品”行列。

  公开信对此次抽检的样本数量提出质疑,称淘宝网被抽检样本最多达51件,而淘宝网本身的商品总数已经超过10亿件。“通过这样的抽检,淘宝被定义为正品率不足四成,也就是说如果以此结果推论,在淘宝网近千万的卖家中,约六百万的商家所从事的商品交易均非正品。”

  对此,杨洪丰表示本次抽检与此前“双11”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在抽样品类和数量上会存在区分。此外,每半年一次的定向监测往往是依据消费者的投诉热点来进行抽检,目的就是要发现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次抽查的数据反映的只是单次抽检的具体结果,并不是为了反映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不能被过度解读。

  此外,杨洪丰表示,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这在发布定向监测结果时就有所强调。此前的抽查所公布的为“非正品”,并非“假冒伪劣”,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等。

  焦点二:对淘宝“精准打击”?

  回应:网络市场需在规范中发展

  昨日,这封来自淘宝小二的公开信还质疑工商总局的抽检专门针对淘宝。

  “贵司此次共抽检了92批次商品。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为0的结论。另一家电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而在淘宝网上一共抽检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宝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淘宝是拥有数百万商家经营的大平台,居然是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纬度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阿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阿里已经构建起一套全球领先的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打假模式,并积极保持和政府机构合作。

  对此,杨洪丰昨日也表示,工商系统和淘宝、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之间都一直维持着协作关系,事实上淘宝网就曾提供过一些数据线索给工商部门,“在我们发布的十大案例中,有一个商标侵权案是来自浙江省平湖市工商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的移送函,这就源自淘宝网的自查”。

  昨天下午,商务部网站也挂出了一则针对购物网站抽检结果正品率不足60%的回应。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高度关注这一情况,下一步将继续把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健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面对淘宝方面的质疑,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昨日晚间回应,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是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的重要工作方式。他强调,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工商机关将一如既往依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