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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提出98项改革措施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改革模式
2013-12-12 23:02  点击:53
  新华网上海12月12日电(记者 何欣荣)上海市副市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自贸区今年提出了98项改革措施,涵盖制度创新、服务业开放和功能拓展等方面。上海将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探索在全国其他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艾宝俊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有7个方面10多处的具体改革要求与上海自贸区建设密切相关,这表明自贸区是一项国家战略。上海将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标,着力推进改革试验,努力完成好中央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此前指出,上海自贸区要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就不能“栽盆景”,而是“种苗圃”。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不是挖掘“政策洼地”。制度创新包括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和综合监管四个方面,核心在于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除了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外,上海自贸区明年的改革任务还包括制定试验区条例、完善投资备案管理办法、整合对外投资备案管理办法、出台金融创新操作细则、加强安全审查和反垄断机制,等等。

  对于备受关注的服务业开放,艾宝俊表示,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明确的23项开放措施,目前有15项可以实施,4项在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调整后实施(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增值电信),还有4项需进一步协调推进(国际运输管理、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上海自贸区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争取国家将更多事项放在区内先行先试。

  艾宝俊分析,上海自贸区改革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是高度关联、互为支撑的关系。例如,自贸区可以成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重点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发展离岸贸易、文化贸易等功能。自贸区也可以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重点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深化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功能,积极探索对民营资本、民营银行的准入开放。自贸试验区还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未来将重点探索国际中转业务发展,促进上海港和浦东机场进一步提升中转比例,优化集疏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