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到底有没有?
实际上,我们通常所称的“突击花钱”基本上都属于预算内支出。尽管有专家强调这属于年底“集中支付”,而非“突击花钱”,但这种解释仍未能平息公众的质疑。
根据财政部3月份所做的《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2013年全国财政支出13824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139630亿元。《京华时报》照此推算,今年12月全国将可能支出24933亿元,约占全年总支出额的17.86%。
“今年最后一个月花掉超过全年支出的17%,这显然不符合月度支出平衡的总体要求。属于‘突击花钱’范畴。”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国贤说,造成这一现象有其客观原因。年底不少工程项目进入集中验收支付阶段,导致“翘尾”。此外,一些项目本来上半年就应开工,但由于年初各级政府收入还未到账,难以及时拨款,等收入进账户时,工程已经来不及开工和验收了,钱就成了“沉淀资金”,花不出去,只能到了年底“突击花掉”。
一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第四季度都会专门发文和开展检查,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有所改观,但有些地方基层第四季度财政支付额还会占到全年总额的40%,尤其最后一个月大量批项目、拨资金现象依旧较为普遍。
中部地区一县原财政局长无奈地告诉记者:“到了年底,尤其是11月、12月,各种拨款下来了,再经过人大通过时间肯定来不及,财政部门必须快速反应,这时预算难以严格执行,‘好哭的孩子有奶吃’,只能这个单位给一点那个单位给一点,这属于事后预算了。”
是谁在鼓励“突击花钱”?
每到年底,领导反复重申、政府频频发文,为何“突击花钱”仍年年上演?有网民质疑,“结余的钱一定要花吗?不能存起来吗?不能补贴到养老等社会保障上吗?谁应该为年底突击花钱负责?”
马国贤告诉记者,以前我们国家有预算周转金的制度,年初没有收入时,这笔钱相当于企业的流动资金,可以先期动用。但这几年来,部分地方政府不仅不增加周转金额,甚至把周转金提前用光了,导致“有项目没钱,有钱时项目来不及”的现象加剧。
勤俭持家一直是社会倡导的美德,“本年度花不完的财政资金省下来留到第二年不是很好嘛?”网友们对此不解。
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节约并不见得有好处。上述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现有规定,年底未花完的资金,可留到次年继续用于同一项目,也能避免年底“为完成支付任务而花钱,造成资金浪费”。
“然而,每年的结余直接交上去,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心里想,与其被收走,不如我们花掉。”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说,这相当于一种“负激励”,鼓励年底“突击花钱”。再加上我国很多地方一直“基数预算”,去年预算如果有结余,第二年预算基数会被缩减。节约不仅没有好处,反而“吃亏”。
“实际上是应把没花完的钱收回来作为结余的。”马国贤说,但是这就等于说明预算制定时不够细致,一些地方怕引发争议,就以拨代支。而由于缺乏公众监督,哪些部门在突击花钱,外界难以知晓,钱就花得略显随意。
基层部门也不愿意做“守财奴”。湖南省一基层乡镇负责人说,来年都会有大量新项目需要申请财政资金支付,今年太多资金未用完,会给上级主要领导形成“先把去年项目完成再说”的印象,必然会影响来年项目数量和资金量。
如何斩断突击“乱”花钱的手?
比起预算内的“突击花钱”,公众更担心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借此名义的突击“乱”花钱。粗线条预算背后是否隐藏着巨大浪费?民众期待能从根本上斩断突击“乱”花钱那只无形的手。
有网民提出,“一切都是不透明造成的,能在网上查出钱花在哪里了,就没有浪费了。”
专家认为,问题表现在执行阶段,但根子却在预算程序和预算管理阶段。“预算编制阶段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前七八个月支出比较慢,到后几个月比较快。”王雍君说,预算编制阶段时间很仓促,一般最多也就提前四个月,导致我国预算制定不够细致、测算也不准确。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剑指”年底突击花钱,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浪费现象。《条例》明确提出,“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王雍君说,应在预算编制时就做好需求预测,让钱“拨到该去的地方”;尽快取消各类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指标,减少“不需要花钱的地方花钱”。最好实现公式化分配,按月、按公式拨款,地方能够提前知道自己能够得到的金额,提前编入预算。